
|
||||||||||||||||||||||||||||||||
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拉链企业应注意事项
编辑人:administrator 来源:
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拉链企业应注意事项
新劳动合同法的本意,是促进企业、劳动者的和谐发展;但就其具体规定来看,确实是加重了企业的人力成本及违法成本。故该法出台后,诸多企业充满焦虑、困惑、期待、观望,媒体更广泛报道一些大企业的应对办法,如辞职再入职、改由劳务公司派遣等。故又有主管官员放言:规避法律的行为将是无效的。
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除了企业主本身的素质外,还取决于社会提供的生存空间。所以拉链行业如何尽快适应新劳动合同法,吸收其有利因素,化解其不利因素,是一个紧迫的课题。为了帮助协会成员了解新法,积极应对,我特总结以下事项,供协会成员参考:
一、书面合同
新法强调雇工要签订书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要按月付双薪。这个规定对于崇尚自由的企业和工人来说,可能是件麻烦事;但如果劳资有纠纷,不签书面合同的话,企业吃亏,要按月付双薪。实际书面合同并不可怕,几句话就可构成一份合同,例如简单约定“合同期限一年,月工资2000元,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即是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
二、书面合同的例外
并非所有的用工都要签书面合同。有另外二种情况,企业不签订书面合同,不用按月付双薪:一是雇工一个月内;二是雇用非全日制工人(即兼职,日工作时间少于4小时,周小于24小时)。雇用兼职可能是人力成本最低的用工形式:不用签合同,随时可解除劳动关系而不用付补偿金,且不用缴社保。
三、无固定期限合同
新法重视劳资关系稳定,故鼓励劳资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对拉链企业而言,在下面二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一是连续工作满十年,二是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些老板担心:这不是回到“铁饭碗”时代?实际上,即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老板依然可以炒员工鱿鱼。
从尊重劳资双方意志的角度出发,如果劳资双方均有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考虑由劳动者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自愿向公司申请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放弃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权利。
四、工资及加班
对于生产任务紧,工人加班较频繁的企业,在约定工资待遇时,最好采用计件工资,以工人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及双方约定的工价计算工资,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按双方约定工价付加班费。工资的标准可参考档案工资,不同工序有不同的薪资标准。
五、规章制度
当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时候,企业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老板名正言顺地炒员工鱿鱼的理由。但新法要求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故建议新法实行后,企业内部可推选若干员工代表,在规章制度上签名确定。
六、培训与保密
按新法律,员工须向企业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二种:一是接受企业专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时就跳槽;二是违反与企业的保密事项,违反禁业限制的约定。但前者的违约金不能高于培训费,后者只适用于高管、高级技术人才等。
七、经济补偿
除非员工在服务期内辞职,或有违法犯罪等重大错误,否则在大多数情形下,企业要准备一笔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计,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满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补偿一个月计,不足六个月,按半个月计。
八、社保
按劳动法的规定,劳资双方须签订书面合同,一份送劳动局备案,并按规定缴纳社保。但在现实中,有些劳动者合同期短,更希望自己持有社保费;另外,目前国家的社保制度还不完善,如果劳动者在一个地方缴纳社保,在另一个地方又可能不认可,也约束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故此,有些劳动者表态不希望缴纳社保费。如果这样的话,可否考虑由劳动者书写申请书,表明“为增加本人收入,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的意愿。
九、双方责任
在劳动合同中,可约定劳资双方各自责任。资方的责任有准时发放工资、提供安全的劳动备件等;劳方的责任有遵守规章、服从工作安排、提高工作技能、按工作规程作业、保密等。另外,对于违反责任的,可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增强双方守约。
新劳动法内容繁多,上面的注意事项仅仅是企业经常碰到的一些情形。新劳动法究竟如何实施,未来有什么变数,还尚需观察。有些企业在招入新员工时,要求新员工签署三份承诺书,一是承诺只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承诺遵守规章制度,三是申请不购买社保。这些做法可能对其他企业有参考价值。当然,仅靠颁布一部法律,来彻底改变现实,是幼稚的想法。看三国演义的人力管理,曹总靠“智”,人尽其才,但也多疑;刘总靠“义”,自称什么都不懂,却跟随者众且忠心耿耿;孙总靠“情”,英俊潇洒,以情攻心,说到员工涕泪交零。在当时,这三位仁兄都是杰出的老板。但到了二十一世纪,胡总须应时代,倡导“法治”,所以人与人之间逐步趋于现实,讲究“权利义务”,这也是一个不可逆转的方向。故各位老板在树立个人魅力的同时,兼顾法律现状,更能确保企业进步。
义乌市拉链行业协会 浙ICP备11045253号
办公地址:义乌市国际商贸城三区东辅房4楼58号门旁104室 电话:0579-85528513 传真:0579- 85272035
http://www.zippercn.cn E-mail:846994575@qq.com 技术支持:创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