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8月28日至9月6日我省实行大范围临时性交通管制
编辑人:02 来源:http://www.zippercn.cn/
昨天下午,浙江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民生66”公布一则消息:8月28日至9月6日,浙江省将实行大范围临时性交通管制。为此,新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证实了消息的准确性,并对其进行了简单归纳。
管制时间
本次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从8月28日0时起开始实施,至9月6日24时结束。
“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杭州市及部分环杭县、区将限时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每日凌晨2时至24时,杭州市,德清县, 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普通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及宁波市行政区内部分高速公路将全天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除G1501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线保国寺互通至朝阳互通、S1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北仑互通、G15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枢纽至台州三门段、S19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S20穿山疏港高速公路、G9211甬舟高速公路外,其他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措施。
单双日转换时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允许继续通行。
危化品运输车辆及载货汽车管理
以下车辆限制在本省及杭州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机动车,禁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以及G60沪昆高速公路绍兴、金华、衢州段,S33龙丽高速公路衢州段和320国道衢州段行驶。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路段不变。
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道路行驶。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载货汽车,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以下区域允许符合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过境:
通过高速公路过境上述载货汽车禁止通行区域,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载货汽车(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允许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绍兴上虞段、S24绍诸高速公路行驶;每日20时至次日凌晨5时,允许在G2501绕城公路东线(沈士枢纽至张家畈枢纽)、北线(南庄兜枢纽至下沙枢纽),G25长深高速公路南庄兜枢纽至湖州德清段,S13练杭高速公路杭州段和湖州德清段,G60沪昆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及S16杭浦高速公路嘉兴海宁段和杭州段,S2沪杭甬高速公路(沈士枢纽至乔司枢纽)行驶。
不受限制情况
下列情形不受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相关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不含入杭通行证及安检证);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需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道路行驶且符合单双号行驶规定的机动车,经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由相应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明,指定时间、线路行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以及经批准临时进入我国境内参与二十国集团峰会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禁行措施限制。
查询渠道
出行前,除了拨打电话122的方式查询外,大家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相关政策和道路实时情况:
登录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www.zjsgat.gov.cn)查阅下载相关资料;关注“民生66、FM93交通之声、浙江高速交警”等微博、微信端进行查询;使用高德、百度电子导航。
除上述外,《通告》还规定了在实行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实行其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服从路面交警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请大家遵守规定执行,如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进入禁限行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其他违反禁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义乌市拉链行业协会 浙ICP备11045253号
办公地址:义乌市国际商贸城三区东辅房4楼58号门旁104室 电话:0579-85528513 传真:0579- 85272035
http://www.zippercn.cn E-mail:846994575@qq.com 技术支持:创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