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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或于本月通过审议

编辑人:02  来源:http://www.zippercn.cn/

 

   30年前,我国首部知识产权法律《商标法》正式施行。1993年和2001年,《商标法》先后经过两次修改。2003年,《商标法》启动第三次修改程序,并有望于今年8月30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这部新《商标法》到底有哪些大的变化,对企业和商户将带来哪些好处,对商标注册申请人有什么影响,商标持有者又能得到什么法律层面的保护措施?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专业人士。

 

   商标申请:“一标多类”节省成本

 

   “《商标法》修正案中涉及面最广、最受商界关注的应该是‘一标多类’。”义乌徐杰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徐杰介绍,“一标多类”是指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商标注册申请表,就可以在多个商标类别同时申请同一个商标。

 

   目前,国内的商标类别共有45类,按现行《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个商标时,需要按商品类别逐一提出注册申请。如果申请人想申请注册全类别商标,就得提交45份注册申请表,手续较为繁复。

 

   据了解,企业跨商品类别申请注册多个商标,主要有两大原因:一种是为了全方位保护自己的商标,不给他人钻空子;另一种,是企业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需要跨行业、跨类别持有商标。

 

   以商品种类较为丰富的户外用品行业为例,多数企业为了较好地保护自有品牌,都有跨类别申请注册商标的需求。按现有规定,企业需在第3类(户外化妆品)、第8类(户外餐具)、第9类(户外电子、望远镜)、第11类(户外电筒、炊具)、第18类(户外用包、手杖)、第20类(野营垫、枕)、第22类(户外帐篷)、第24类(野营睡袋)、第25类(户外服饰用品)、第28类(户外体育用品)等10个商品类别各申请注册同一个商标。按每个商标1600元计算申请费用,需要16000元。“如果‘一标多类’顺利实施,企业今后跨类别申请多个商标只需支付一笔1600元的申请费用。”徐杰介绍,这一规定将为企业节省不少的时间成本和申请费用。

 

   商标抢注:恶意行为将面临处罚

 

   易信———这款由网易和电信联合开发的即时通信软件最近有点火。不仅是因为它一出生就被赋予挑战微信的使命,还有它的市场扩张速度。据网易提供数据显示,产品发布后24小时注册用户数达100万,发送文字、语音、图片等共计1200万条。

 

   成为用户新宠的易信,困扰也随之而来———“易信”商标遭抢注。有数据显示,截至上周,已经申请注册“易信”商标的公司多达13家,其中最早申请该商标的是北京金城和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易信”商标的归属权存争议,这也折射出现在商标申请过程中的弊端。“这一弊端就是抢注商标,甚至是恶意抢注。”徐杰表示,申请人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在商标申请过程中,这种行为历来最遭人诟病。

 

   随着商标申请量与日俱增,还出现了商标职业抢注者,他们申请商标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而是通过商标高价转让,进行不正当的牟利。对此,工商部门表示,正在探索建立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个人、企业以及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

 

   关于抢注行为,商标市场似乎再现曙光。据本月26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商标代理机构有违反商标法规定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工商部门还将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该草案还规定,对有违法行为的商标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并予以公告。另外,修正案草案还明确规定,禁止抢注因业务往来等关系明知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禁止将他人商标用作企业字号。

 

   商标异议:非利害相关人不得提出

 

   现行《商标法》规定,初步通过审核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这一条款意味着商标申请人在注册商标初审公告的三个月内,只要他人对该商标有什么意见,都可以随时提出异议。

 

   然而,一旦有人提出异议,国家商标局就会暂缓该商标的注册程序,而申请人则要整理出相关材料逐一进行答辩。异议审理周期短则两三年,长的或许要四五年。

 

   徐杰介绍,在实际操作中,商标申请人遭遇异议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申请注册一些图文设计较有特色的商标时,被他人异议的情况更为常见。最令人担忧的是,商标异议程序被他人恶意使用后,申请人迟迟拿不到商标注册证,很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商标法》修正案对异议程序作出了限制———非利害相关人不得提出异议。这意味着今后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涉及商标利害关系的相关人,而且必须有比较客观的异议理由。”徐杰说。

 

   商标侵权:赔偿上限或提至300万元

 

   有人穿着全球知名运动品牌adidas(阿迪达斯),但定睛一看,原来是“adidos”;有人在小摊上买几十元一件的cucci(古驰);还有人在喝换了字体的“营养快线”……这些其实都涉及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案件非常普遍,几乎是屡禁不绝。”浙江国权明达律师事务所的吴瑶燕律师表示,义乌市场上的产品五花八门,而这些小商品恰恰是商标侵权案件的重灾区,比如印着喜羊羊灰太狼形象及字样的气球、印着白雪公主及字样的书包等,甚至还有外商要求经营户生产该国热销的某品牌产品。当事人就是利用这些知名商标无需推广,消费群广泛,市场需求大的特性而侵犯其商标权,意图牟利。

 

   为了打假,近年来,义乌市公安局、工商局动作频频,查出多起侵权案件。根据此前的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定赔偿额的上限为50万元,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将上限提高至200万元,这次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又将上限提高至300万元,不设下限。

 

   “义乌侵权案件因涉及货物数量较少,整体赔偿额较低,大多在10万元以下。从表面看,提高赔偿上限对义乌市场影响不大。”吴瑶燕表示,但这一规定加强了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也提高了违法成本,它体现出的震慑作用和教育意义更重要。

 

   驰名商标:今后将严禁“抛头露面”

 

   “XXX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这句广告语经常能在广告、产品外包装上看到,不过以后或许“中国驰名商标”会低调很多。《商标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多年来,关于驰名商标一直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即把驰名商标作为企业的荣誉称号。”义乌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事实上,近年来有一些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产品也被查出问题。

 

   有数据统计,近几年,每年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不少于一万家,截至去年底,全国范围内仅国家工商部门就认定了4486件驰名商标。义乌工商部门数据显示,在义乌,平均每年有4~6家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迄今为止共有中国驰名商标15件。

 

   之前有人提出,这条规定如果通过审议,可能会挫伤企业申请驰名商标的积极性。“至于会有什么影响,目前还不得而知。不过一旦开始实施,义乌工商部门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规范市场中驰名商标的使用。”义乌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

 

   虽然企业可能无法公开利用驰名商标进行自我宣传,但依据该草案规定,按照“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较长时间持续使用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驰名商标依旧享有特殊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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