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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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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贸易概况
由于双方贸易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双方已经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据日方统计,2009年中日贸易额为2321.8亿美元,其中,日方出口额为1096.3亿美元,进口额为1225.5亿美元。据中方统计,2009年双方贸易额为2288.5亿美元,下降了14.2%,其中,日方出口额1309.4亿美元,进口额为979.1亿美元,中方逆差330.3亿美元,中国是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最大的出口目的地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
(二)日本对外贸易管理
【进口管理】
日本绝对禁止进口的商品:货币、纸币及有价证券等的伪造品;伤风败俗的书籍图片和雕刻等物品;儿童色情物品;侵害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外观设计权等的物品;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特指的构成不正当行为的物品。
经政府许可才能进口的商品:大麻、鸦片等毒品及吸食用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火药类、化学武器及特定物质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特定物品。
根据《进口贸易管理令》第4条1项,日本实施配额制的进口商品:鳕鱼、椰鱼、沙丁鱼、秋刀鱼、扇贝、干贝、干鱿鱼、食用海草及海草调味品等水产品和核燃料物质等。
根据《外汇及外国贸易法》,对牛奶、奶油、干燥豆类、饲料用玉米、花生、魔芋、牛皮、羊皮、皮鞋等20种商品实施进口配额关税管理,即在限量范同内的进口商品仅征收包括零关税在内的低关税,超过部分加征高关税。
【影响中国的主要检疫措施】
农产品检验检疫:日本对食品制定了堪称世界最为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2006年5月,根据《食品卫生法》对在食品中残留的农药、饲料添加剂和动物用药等实施了《肯定列表制度》,该制度规定了799种农业化学品在各种农产品中的5万多个残留最低限量,对其余未规定具体标准的项目实行O.OIPPM的一律标准。日本政府对进口农产品建立了一套以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为主的监控系统,规定对输日农产品进行10%的监控检查抽查比例,发现超标则提高抽查率至50%,对两次以上查出相同化学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实施百分之百检查的命令检查。
目前,《肯定列表制度》已成为影响中国农产品输日的最大因素。同时,经过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的长期交涉,以及中国企业多年来在输日市场上的艰苦开拓与摸索,近年日本政府适当放开了对中国输日禽肉和水果类产品的限制,指定地区生产的部分农产品如稻草、南瓜等已可以进入日本市场。
【贸易方面】
1.日本市场向来以产品质量要求严格、顾客挑剔著称。
2.日本企业重视信誉,绝大多数珍视长期合作关系。
3.适当了解日本客商的民族习惯。日本人在商务活动中普遍表现十分礼貌含蓄,着装正式得体,谈判时准备充分,认真严谨。在与日本客商交往过程中,中方人员要注意着装得体,态度礼貌,熟悉业务,态度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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