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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埃商品不再实施装运前检验

编辑人:02  来源:http://www.zippercn.cn/

 

  
     2015年6月3日,埃及贸工部发布2015年第444号部长令,决定取消该部2010年第257号部长令,停止执行中埃谅解备忘录,中国出口埃及商品不再凭CIQ证书通关。6月10日,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停止受理出口埃及商品装运前检验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6月15日起,除法检商品需出口检验外,其余商品不再实施装运前检验。 
 
  根据《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2009年5月1日起,为确保输埃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机构对输埃产品依据埃及强制标准、国际标准及我国国家标准对输埃产品实施批批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核价和监装等。
 
  埃及贸工部长6月2日发布声明,宣布停止执行谅解备忘录,并将与中方研究新机制,提高输埃产品质量。埃及强制标准等同采用了欧盟EN标准。按照埃及标准生产和检测,对中国输埃商品的质量要求更高,企业将面临来自埃及的技术壁垒。与此同时,埃方将进一步提升进口商品检验力度,对不符合有关标准的商品,海关将不予放行。
 
  为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埃贸易的顺利进行,相关生产企业和贸易商应及时了解技术贸易壁垒的最新消息,并提高风险意识,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产品质量要求,选择诚信度高的外商进行合作。此外,还应加强对出口商品的自检自控,对不符合埃及标准的产品生产工艺进行整改优化,避免出口商品退运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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