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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芬贸易

编辑人:administrator  来源:<国际贸易资讯》2011第3期

芬兰是首个与中国签订政府贸易协定的欧洲国家(1953年)。20世纪50年代抗美援朝期间,在西方对华封锁禁运时,芬兰坚持向中国出口战略物资紫铜、油货轮等。2007年,芬兰是中国在北欧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二大技术转让方和第三大投资来源地。目前仍在实施的主要双边经贸协定包括1995年修订的中芬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004年新的中芬投资保护协定,2005年新的中芬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协定,2007年关于环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9年关于生态同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关于进一步推动中芬高技术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以及20103月签署的关于建立经贸领域节能环保工作组的谅解备忘录、关于推动设立中芬创新中心的谅解备忘录。

(二)贸易管理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执行欧盟统一的检验检疫政策。食品安全局和边境检验站分别为主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此类检验检疫主要基于进口商事前声明,海关电子系统也可根据商品编码自动识别需经检验的商品,食品安全局和有关地区实验室分别负责对不同类商品的药物残留和动物疾病进行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边境检验站、食品安全局及货主。不符合欧盟相关规定的产品,食品安全局将要求货主采取退货或销毁等办法进行处理。

    在非动物检验检疫方面,海关是主管部门。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抽检,并对高风险产品暂予扣留,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境。检测员对产品的各类证书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欧盟规定的产品,海关将要求货主退货或销毁,并将拒绝入境的产品名单抄报食品安全局。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芬兰海关的中央管理机构为海关总署,其下设若干海关实验室,并将全国分为5个关区,各关区均设一个海关办公室。海关负责欧盟税收规则的应用和监督,执行欧盟海关立法系统政策,对盟内商品免征关税,对盟外商品征收关税,关税税种、税率执行欧盟统一标准。芬兰主要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eceuropaeu/taxation_customs/dds/tarhome enhtm

(三)投资优势

 1.优惠政策框架

    芬兰欢迎和鼓励外商投资。外资享受“国民待遇”,可以同芬兰企业。一样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规定的包括现金拨款、贷款、税收优惠、担保、补贴和员工培训等多种形式资助,总体看并无专门针对外资的特殊优惠政策。

提供业务援助的工作,包括提供咨询、培训服务和财政援助。形式有投资援助金、特别产品开发援助金、企业国际化援助金、运输援助金、能源补贴等。以投资援助金为例,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可向申请企业提供相当于其资产数额25%-40%的援助资金。

    【投资贷款和融资担保】在芬兰投资的企业可向芬兰国有融资机构一一出口信贷担保公司申请贷款融资担保、出口信贷等。

    【研发奖励金】在芬兰投资的企业可向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申请研发奖励金。如果其研发项目符合芬兰技术发展目标,奖励金总额可达该企业研发费用的50%

2.地区鼓励政策

    为促进地区经济均衡发展,芬兰政府把全国分成北、中、南三个地区,中北部大部分地区为发展或结构调整地区。政府鼓励企业在中北部的制造、旅游和服务等行业投资,允诺给予这些企业最大优先权。芬兰政府还通过运输补贴等手段鼓励外商到中北部投资,允许这些地区的中小企业通过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来减轻税负。

关于特殊经济区域,芬兰在赫尔辛基和最南部的Hanko各设有一个自由港,还在全国建有21个保税区,保税区内企业享受国际保税区通常的优惠政策,以及保税区当地的一些支持政策。如与俄接壤的Lappeenranta保税区.区内企业除享受有关保税政策外,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还可申请市政府资助,资助额最高额为机器设备款的20%和厂房投资额的50%

3.外汇管理

    199111起芬兰解除外汇管制。目前包括欧元在内的所有可兑换货币均可自由兑换、自由汇入汇出,且无数量限制。外资企业在当地可开立外汇账户,对外围人携带现金出入境无限制。

4.融资条件

在芬兰,向银行融资时,当地银行对外资企业与芬兰企业同等对待,只要融资申请符合该银行有关规定和信用要求。

(四)投资贸易需要注意的问题

【投资方面】

    因经济发达、社会福利水平高、人口规模小,芬兰存在物价高、人工成本高、税收高及国内市场有限等问题。同时芬兰是一个法制国家,经济秩序规范,国民有着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中国企业到芬兰投资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应依法经商、照章纳税,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建立和保持良好商业信誉。

2)在核算劳动力成本时,应综合考虑雇主为员工支付的福利成本,依法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各项保费。例如,替雇员缴纳意外保险和养老保险;雇员还应获得集团人身保险和与法定意外保险相连的失业保险。

3)尊重和保护雇员正当权益。在就业合同和雇佣关系中,雇主须满足所在行业的全国集体劳动协议所规定的就业最低标准,须安排法定的职业健康检查等。

4)树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在投资中应低调、脚踏实地,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和税收做出贡献。

【贸易方面】

    芬兰人重信用、讲实效、比较坦诚,中国企业在与当地人做生意时应注意:

   1)重合同、守信用。一经与芬兰人谈妥,应切实履行承诺,完成合同约定。谈判、交往过程中应尊重对方,注意守时等。

   2)避免在洽谈业务中夸大其辞、不切实际、不尊重现实情况和自身能力而好高骛远、急于求成,应做到诚实相待、脚踏实地,努力使双方商务往来取得实效。

   3)注重自身产品质量。向芬兰出口产品要符合芬兰及欧盟有关规定,以免产品被芬兰海关拒绝进口。近年来,中国的一些玩具、蜡烛等出口产品因不符合欧盟有关产品安全规定,而被芬兰海关拒绝进口。

   4)尽量避免在7月份做生意。7月是芬兰夏休时节,所有政府部门、

企业基本处于休假状态,当地很看重休假,此期间开展业务联系相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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