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预警
预警信息
纠纷协处
预警机构
人才招聘 更多>> 

·义乌市华灵拉链 2016年8月11日 
业务主管
·义乌恒祥拉链有 2016年8月11日 
销售代表/销售内勤
·义乌恒祥拉链有 2016年8月11日 
压铸、织带、成型维修保养工
·义乌天伦拉链配 2016年8月11日 
拉头质量品检
·义乌天伦拉链配 2016年8月11日 
生产厂长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预警平台


7月起出口越南的纺织品中甲醛和偶氮染料限量需符合新规

编辑人:02  来源:http://www.zippercn.cn/

据悉,越南工商部曾于201511月发布37/2015/TT-BCT公告,关于纺织品中甲醛和来自偶氮染料的芳香胺的限量修订,而根据新规,截止至2016630日新规过渡期结束,从201671日起,出口越南的纺织品的甲醛和芳香胺就要满足新限量的要求。

  37/2015/TT-BCT号公告要求在越南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除未经完整处理的纱及毛线胚料外,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纺织品,甲醛残留量应≤30mg/kg,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甲醛残留量应≤75mg/kg, 非皮肤接触的纺织品,甲醛残留量应≤300mg/kg,纺织品中芳香胺的残留量不得超过30mg/kg

  值得注意的是,产品获得的其他国家证明书及生态标签如Oeko-Tex®等仅适用文件查核,不能作为符合越南标准的凭证。

  甲醛和禁用偶氮染料是纺织品中的常见有害化学物质,纺织品中如存在过量甲醛,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炎、色斑等,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等症状。部分含偶氮染料纺织品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后,会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化合物,诱发人体病变。

 


义乌市拉链行业协会    浙ICP备11045253号

办公地址:义乌市国际商贸城三区东辅房4楼58号门旁104室   电话:0579-85528513   传真:0579- 85272035

http://www.zippercn.cn    E-mail:846994575@qq.com    技术支持:创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