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预警平台
印度贸易风险防范
编辑人:01 来源:http://www.zippercn.cn/
印度贸易风险防范
l坚持使用信用证
坚持付款方式以即期信用证为主的世界上通行的习惯贸易做法。仔细、认真地审核并履行信用证。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严格按信用证条款执行,不给一些不法之徒以可趁之机。关注贸易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坚持对方开具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并由欧美等第三国保兑;另外,可要求对方电汇部分预付货款,发货前以电汇方式付清全部货款,或者TT电汇全额货款,否则不予发货。
l警惕中间商贸易
通过香港、新加坡的中间商,尤其是印度人在上述两地开的皮包公司达成的生意需加特别注意。他们有的是香港开证,货交到香港然后再转船到印度;有的则是香港开证,交货目的地是印度;有的是中间商联系,印度的最终用户开证。凡此种种情况,一定要注意调查中间商的基本情况和资信,分清责任,按规定的法律程序办。近几年,按以上方式成交的买卖,由于中间商在其中做了手脚,发生贸易纠纷,索赔甚至违反印度有关进口的法律、法规的例子已有很多起。
l加强联系
加强与中国驻印度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和驻孟买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的联系。贸易纠纷发生后,出口企业应如实的将贸易的全过程通报中国有关驻外机构,以便分析情况,提出建议,协助国内有关企业尽快的解决问题。
l严格守法
对于已在印设立代表处等分支机构的中国公司,一定要确保自身行为合乎印度法律,如果贸易机会可观,可考虑在印度设立公司、分公司等途径来保证经营行为合法,进一步开拓市场。
|
|
|
|
|
义乌市拉链行业协会 浙ICP备11045253号
办公地址:义乌市国际商贸城三区东辅房4楼58号门旁104室 电话:0579-85528513 传真:0579- 85272035
http://www.zippercn.cn E-mail:846994575@qq.com 技术支持:创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