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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注意了!越南修订税法相关条例规定

编辑人:01  来源:http://www.zippercn.cn/

 2019年6月13日,越南国民议会通过了《税收管理法》,该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生效并取代现行的税收管理法。

 

新的税收管理法为包括电子商务业务在内的外国服务提供商引入了新的税收制度,其要求银行和外国供应商(在越南没有常设机构)必须在越南提交和纳税。例如,关于纳税申报和计算原则的第42条规定:“关于电子商务业务活动,在越南没有常设机构的离岸供应商提供的数字平台和其他服务上进行的业务,离岸供应商应直接或授权第三方在越南进行税务登记,向财政部进行纳税申报和支付。”

 

此外,据报道称,越南海关总署也正在修改外国人退税政策,包括:

 

修改零售商义务

 

为落实出境时携带的外国人和境外越南人货物的增值税退税方案,2015年海关总署曾建立并投入使用了“越南境内外国人在出境时购买货物增值税信息管理系统-增值税”。上述方案的优势在于,从增值税免税商品零售商和海关机构同步实施到商业银行(银行支付增值税退税)。

 

然而,到目前为止,许多零售商还没有参与到这一体系中,这使得海关机构很难对外国人的增值税退税进行监控、检查发票和退税申报单、以及对真伪货物进行检查。此外,增值税免税商品零售商不会在系统中将货物和外籍客户的信息更新为增值税发票和退税申报,因此海关官员必须手动更新,从而延长了办理出境旅客退税手续的时间。该系统没有反向访问功能,无法确定外国人提交的发票是由零售商开具的。

 

因此,为解决上述问题,越南计划增加对零售商的权利和义务,并补充一条关于要求免税商品零售商参与增值税系统的规定,并将发票和退税申报的准确信息更新到该系统中,向税务机关和海关机构报告营业地点和名称、税号和无增值税货物销售点的变更情况。

 

修改税务、海关机构的职权

 

根据海关总署72/2014/TT-BTC号通知第1条第1款关于某些国际机场和国际海港边境口岸的增值税退税的规定。退税的申请由财政部根据外籍人员增值税退税的实际管理和执行情况决定。但是,该通知未规定向财政部申报选择实施增值税退税的国际机场、海港的责任。因此,在新通知草案中,越南海关总署明确了海关机构向财政部报告决定实施增值税退税的国际机场和海港的责任。此外,新通知草案还想要增加了一些新的海关机构职责和权力规定,例如:接受省/市人民委员会的申请,并提交财政部选择国际机场和海港。  为方便海关实施增值税退税,新通知草案将对税务机关的职责进行补充规定,包括依法管理增值税免税商品零售商,并将免税商品零售商名单公布在其网站上。

 

原第72号通知没有相应地规定从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打印的发票和退税申报的使用,为了支持外国人、无增值税货物商店和海关机构,因此,新通知草案将增加关于使用发票和打印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的退税申报的规定。

 

关于发票、退税申报单和货物的出具和验收规定,原第72号通知没有规定海关对退税货物进行认证后必须保留记录(复印件)(只有商业银行保留退税记录-原件)。这导致因检查资料的缺乏而给外国人退税记录的监控带来困难。为了便于管理记录,海关总署在新通知草案中确认货物免税后,将保存记录(复印件)的内容包括在内。

 

关于发票和增值税退税申报,增值税免税货物零售商没有填写完整的信息,使得海关在退税过程中难以对货物进行检查,以比较真假。为便利和限制增值税退税中的假冒情况,新通知草案补充规定,要求发票和增值税退税申报单上填写商标、符号、产地、货物编码和零售商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供海关联系,确认与货物有关的信息。

 

在越南投资运营的公司应注意这些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始终遵守这些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1

增值税

 

出口货物的公司有权获得增值税退税。

 

用于加工出口产品的自然资源和矿产的价值不包括从开采地到加工厂的运输费用。

 

在纳税人为国内销售和出口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情况下,需要分别记录进口活动的进项税额。为进口销售分离进项增值税记录对于纳税人来说是一项耗时且昂贵的活动。如果未单独记录进项税额,纳税人可以使用上一个退税期间的进口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百分比来确定该期间的增值税退税金额。

 

2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当公司之间发生资本转移时,接受方必须审查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以确保其符合越南法规规定的固定资产要求,必须保证或承诺固定资产未来的经济利益,并且资产的耐久性必须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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