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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巴西税收署1356号标准指令信息预警措施

编辑人:01  来源:http://www.zippercn.cn/

 

 关于应对巴西税收署1356号标准指令信息预警措施
 
 20135月中下旬开始,互联网上开始流传关于巴西海关开始实行清关新政,巴西收货人无需正本提单即可提货的消息。在巴西海关新政下,出口企业如何应对的问题。
新政下存在以下危险:
一、1356号令对清关完毕后进口方可不凭正本提单提货进行了改革。巴西海关执行的是先清关后提货的程序。进口方或货代在清关过程中需向海关提供正本提单、正本发票、装箱单等文件。
二、新政出台后,进口方(收货人)或货代需拿到正本提单(MB/L),去船公司换取(D/O-DELIVERY ORDER)到海关进行清关,清关完毕后凭海关放行证明提货,无需再出示正本提单。海关只起到了税收监管作用,不干预正常合法的物权交割。
三、在实际操作中,上述改革执行起来存在一定困难。银行、出口企业、货代以及船代都面临不同风险。进口商可在以下未结汇情况下提走货物:1、船东与进口商勾结;2、报关货物被海关外贸系统选择为绿色通道通关。
 
建议
 
一、出口到巴西的货物,不建议使用FOB术语;
二、对于巴西客户要求的FOB贸易术语项下货物出口,客户指定的货代或者承运人,如果未在交通部办理无船承运人提单备案登记,建议客户更换;
三、建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四、对于发往巴西的货物,建议企业及时查询集装箱流转信息,一旦确认发生无单放货,请尽快与律师联系,以便收集证据,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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